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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大众文化低俗倾向

1999-11-24 来源:光明日报 肖玉华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近年来,源于都市的大众文化以现代传媒为载体,迅速向乡村扩散。眼下,城市里有的夜总会、酒吧、歌舞厅等,在乡村小镇随处可见。流行音乐、时装表演、影视剧等随着录像、广播、电视这些传媒也迅速走向农村千家万户。距吉林省蛟河市40公里的前进乡是以农业为主的小乡,全乡人口1.2万,非农业人口3000人。乡里有闭路电视,电视普及率达90%;有电子游艺厅1处、练歌厅2处、歌舞餐厅3处及娱乐中心、音乐茶座、KTV包房等。这就使原有的乡村文化的地方戏曲、乡土文学、故事传说等语言文化形式逐渐为影像文化形式所取代。

对于大众文化现象,吉林省委党校成立专门课题组进行研究,并列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“九·五”规划。吉林省部分文化理论工作者近日就这个问题进行座谈。专家们认为,以消费性和娱乐性为主要特征的大众文化,就其属性而言是一种商业文化。它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应运而生,蕴含现代文化意识,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。不少专家在肯定这种文化现象的同时指出,大众文化在适合大众消费的同时,由于它的商业追求,以娱乐消遣为主,不可避免地造成固定化消费模式,不仅把文化推向单调平庸,也会把大众推向单调平庸;为赚钱而迎合一些消费者需求,诸如凶杀、暴力、色情、淫秽、封建迷信等文化垃圾也会寻机上市,这种负效应也不能不引起重视。

许多专家认为,对于世纪之交的大众文化,也应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、提高、规范工作,为之确立正确的价值坐标,进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众文化。提倡真、善、美的文化,抵制假、丑、恶的文化,把大众文化的意识形态意义与消费娱乐意义兼顾起来,把大众文化产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起来,提高大众文化的格调和品位,防止大众文化低俗化倾向。

不少专家建议,鉴于我国目前大众文化现状,避免文化与时代精神背离,适于走雅俗共赏的路子,逐步消除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业已存在的鸿沟,使高雅文化在保持高品位文化追求的同时,突破和者甚寡的局面,从内容到形式增加可接受性,向大众靠拢;大众文化在保留对市场的适应性、通俗性、娱乐性的同时,借鉴高雅艺术的长处,强化对生活意义的理解和对高尚审美情趣的追求,创造出富有时代精神又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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